关于开展第四届“廉洁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来源:

各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实际举措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清廉鲁大”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第四届“廉洁文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风育桃李 廉洁润初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6日-6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廉洁文化月”活动启动会。组织召开第四届“廉洁文化月”活动启动会,对活动安排进行部署,纪委书记为党员干部讲授“青廉课堂”,开启学校第四届“廉洁文化月”活动。(责任单位:纪委机关)

(二)开展一次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三位一体”宣传平台,充分发挥网站、校报、宣传栏、LED屏媒,官方微信、微博、抖音、校园橱窗、刊板、墙报板报等载体作用,构建多元廉洁文化宣传阵地,加强廉洁文化传播、廉洁知识教育,深入宣传先锋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清廉故事,传递廉洁声音,厚植廉洁理念,培塑清风正气,营造崇尚廉洁、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各学院党委)

(三)开展一次廉洁育人学习活动。充分用好新时代廉洁文化的优势资源,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生毕业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等,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为教职工和学生讲授“青廉课堂”,引导教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清廉师德师风,引导学生培养自律自重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严谨学风的形成和规范行为的养成。(责任单位:各学院党委)

(四)开展一次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师生廉洁治校、廉洁育人、廉洁修身等层面,充分利用近年来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违规违纪违法反面典型,采取以案说法、析事明理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廉洁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过好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和亲情关“五关”,主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前途账、自由账、亲情账“五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始终做到慎微慎独慎初,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各单位)

(五)组织一次廉洁主题论坛活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采取专家阐释、嘉宾分享、围桌讨论、师生互动、学生沙龙等形式,组织一次深入学习研讨,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帮助师生解疑释感,升华认识。(责任单位:各学院党委)

(六)开展一次廉洁主题现场教学活动。充分利用胶东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一次主题教育,弘扬和传承革命先辈的廉洁风范,淬炼党员干部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赓续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党员干部学史爱党、知史爱国,鼓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责任单位:纪委机关)

(七)开展一次廉洁主题班团活动。利用班会、主题团日等载体,围绕聆听廉洁故事、学习廉洁典型、践行廉洁准则等形式,开展一次主题班团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始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各学院党委)

(八)开展一次“廉心文语”校园征文。组织干部师生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实际生活,撰写诗歌、散文、随笔、信件等,促进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等深入干部师生思想和心灵,弘扬廉洁教风和廉洁家风。(责任单位:各单位)

(九)开展一次“润心话语”视频征集。组织干部师生围绕廉洁故事、清廉人物、典型案例等,创作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情景剧作品,挖掘宣传革命先辈、历史人物、身边榜样廉洁事迹和崇高品格,激励干部师生廉以律已、无私奉献,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文学院党委,其他各单位)

(十)开展一次“清心妙语”创意征集。组织干部师生挖掘校园文化、历史文献、传统经典、文物古迹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创作海报、公益广告文创设计等平面创意作品或书法、绘画作品,提炼廉洁文化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和教化功能,为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责任单位:文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委,其他各单位)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开展“廉洁文化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建设“清廉鲁大”任务分工,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廉政文化月”活动组织情况和成效将作为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二)扩大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络等资源,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的宣传,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到廉洁文化活动中,调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扩大“廉政文化月”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发挥特色,鼓励创新。各单位要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单位人才资源,除完成本通知要求的规定动作外,倡导、鼓励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彰显特色的廉洁文化创新活动,并进行总结凝练,学校将精选部分优秀案例编印成册。

各单位请于6月21日前将廉洁文化建设案例、廉洁文化作品与推荐表、“廉洁文化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纪委机关(北区1号办公楼401室),其中征文、视频和创意作品发送至jwb@ldu.edu.cn。各学院还需于5月25日前将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讲授“青廉课堂”情况安排报送纪委机关,学校纪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随机听课。

廉洁文化建设案例要求图文并茂,字数1000-3000字,每单位报送1-3个。校园征文在各党委(党总支)自行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篇报送,视频、创意和书法、绘画征集数量不限。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征集活动结束后,纪委将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奖,并择优展出(播)、刊发、向媒体推介,参加上级评选。

联系人:陈永明 联系电话:6013082

附件1: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讲授“青廉课堂”情况安排

附件2:廉洁文化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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