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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责

综合处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宣传教育、干部监督、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文字综合,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发、报送等工作。

2.会议组织,主要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并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议、决定事项进行督办落实。

3.宣传教育,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宣传、网站维护等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4.调查研究,主要负责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及信息。

5.教育培训,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6.干部监督,主要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协调开展提醒谈话等。

7.档案管理,主要负责纪检监察的文书处理、档案资料和印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

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具体包括:

1.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学校党委管理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4.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精准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

5.向监督检查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6.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7.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内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8.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职责

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线索处置、系统上报)、案件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负责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信箱举报和上级机关、巡视、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并督促办理。

3.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审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5.负责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6.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依纪依规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案卷档案和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协调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8.参与起草制定校内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校内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咨询、备案审查等。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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